问题 | 医保窗口服务工作亮点 |
释义 | 在窗口服务中,结合实际,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在窗口显眼位置摆放医保宣传手册和业务办理所需材料,将公开服务事项、服务流程和办事要件进行公开、宣传,缩短了参保人员业务办理时间,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参保群众。一窗受理,搭设服务群众快车道,角色互补,实现服务群众“零断档”。 一、国家医保局解读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 二、《全国清单》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1、服务内容公开化; 2、设定依据合法化; 3、业务办理标准化; 4、办理手续简便化; 5、办理材料精简化; 6、办理时限缩减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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