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其健康状况,但保险公司也有义务在投保前向被保险人明确告知其应当如实告知的义务。同时,根据最高法的相关判例,保险合同的条款应当明确、具体、易于理解,否则被保险人有权主张合同无效。因此,如果保险合同中未明确说明对川崎病的告知义务,则被保险人无须对此进行告知,保险公司也无权以此为由拒赔。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当事人应当如实告知与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人应当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向被保险人明确告知其应当如实告知的义务和其不如实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条款应当明确、具体、易于理解,不应使用一般性、模糊性、含糊性语言,否则被保险人有权主张该条款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