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助犯罪的罪名 |
释义 | 帮助犯罪的罪名在法律中规定帮助犯将会根据被帮助人所犯的犯罪罪行来确定的。 1、对于帮助犯,应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就以从犯论处; 2、如果被胁迫实施帮助行为,并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则应以胁从犯论处。至于对实施了多种帮助行为的人能否以主犯论处,还值得研究。 帮助犯应具有以下心理状态: 1、必须认识到实行犯所实行的是犯罪行为及这种犯罪行为将要造成一定的危害后果; 2、必须认识到以自己的帮助行为能为实行犯实施和完成犯罪创造便利条件; 3、希望或者放任通过自己的帮助行为,实行犯能够造成一定的危害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 【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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