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契税征税范围的是 |
释义 | 契税征税范围的是: 1、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出让,承受方交纳契税。这里是指土地使用者需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时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承受方还需交契税。这里是指土地的使用者以出售、赠与或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的使用权转给别的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其中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的经营权转移; 3、房屋买卖:出卖者以货币向购买者过渡房产权的交易行为。下面几种特殊情况也属于房屋买卖: (1)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价值缴纳; (2)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自有房产作股投入自己独营的企业则免纳契税;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的照章纳税。 契税缴纳的机关如下: 1、根据规定契税征收机关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机关或是地方的税务机关; 2、具体契税征收机关由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来确定。也就是说可以是财政局,也可以是地税局。而一般来说都是财政局来征收契税的; 3、土地管理部门还有房产的管理部门应当向契税征收的机关提供有关的资料,并且协助契税征收机关依法征收契税。纳税人在办理了纳税事宜之后,契税的征收机关应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的凭证。 综上所述,在征收范围内的符合征税条件的产权承受人都需依法纳契税。契税由特定的机关来征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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