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卫生计生委以国卫科教发〔2014〕49号印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务院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依据: 国家卫生计生委以国卫科教发〔2014〕49号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毕业后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 第三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一)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三)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