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夫妻感情不和需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协议离婚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不会判离,需要有明确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才会判离。例如: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2、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者对家庭成员进行虐待、遗弃的行为等。离婚是需要通过法定的程序进行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根据相关规定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