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这是查办腐败案件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大改革和创新。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有利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强化上级纪委的领导,做实纪委的监督权力,使纪委监督更有底气、更有权威。各级纪委要及时主动处置问题线索、注意抓早抓小、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九条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