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低保人员若有工作,也应当由用人单位代其缴纳社保,社保缴费的数额由用人单位和本人一同承担;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自行缴纳或者通过社保代缴公司进行缴纳。低保证明应当在民政局的低保科室进行开具,当事人申请低保时应当向该部门提交相关材料以供审核。申请低保的条件包括: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等。 法律依据: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第十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将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结果、初审意见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