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人死亡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
释义 | 赠与人死亡如果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的赠与合同能撤销。由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撤销赠与。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受赠人应当返还赠与的财产。 一、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赠与合同履行后能撤销。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二、民法典赠与合同撤销权能否继承 赠予合同撤销权不属于可以继承的财产,因此是不能继承的。但《民法典》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虽说不可以继承,但赠与人死亡,有可撤销情形的,其继承人仍可以行使撤销权。 三、赠与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如果是赠与人行使赠与撤销权,行使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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