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子版驾驶证照片怎样才合格 |
释义 | 【法律分析】 驾驶证证件照片应当符合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证件》中的有关要求: 1、为申请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前6个月内的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单人半身证件照。 2、背景颜色为白色。 3、不着制式服装。 4、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5、照片尺寸为32mm x 22mm,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 二、 申请电子驾驶证的注意事项 1、拍照环境光线均匀、背景白色,申请人坐姿端正,双肩水平,表情自然,正视镜头。 2、免冠,头发不遮盖面部、耳朵,发型不凌乱、蓬松,不化浓妆,不着过浅衣服、制式服装,不戴口罩、墨镜、帽子、围巾、饰品。 3、不得衣衫不整、着过于暴露服饰,不作夸张姿势,不打手势,不眨眼睛。 4、不得上传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违反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标识、数字、字母、文字等有关内容。 5、不得上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有关内容。 6、应上传近6个月内的证件照片,不得对人像特征进行技术处理,不得使用合成相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或者电子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或者电子告知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查询驾驶证使用状态、交通违法及记分等情况,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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