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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举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活作风有问题怎么处理
释义
    

法律主观:
    


    可以向纪委检查委员会、公安部门、各级监察委员会等投诉举报公职人员生活作风问题。公职人员生活作风不检点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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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3:3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