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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做临时工可以转正正式工吗
释义
    正式工可以转临时工。所谓临时工应该说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又称为被派遣劳动者,相关法律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
    一、劳务派遣的原则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四大基本原则:
    1、雇员租赁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同工同酬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却表示,虽然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3、拒绝垫付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坚持原则,为用工单位垫付上述费用,也就意味着无形中极大地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
    4、受益归责
    民法典规定: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谁用工,谁受益是一种普通常识,谁受益,谁担责则是利益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
    派遣员工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不足部分则应由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单位负责承担。
    二、临时工可不可以参加社保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国目前没有临时工的称呼,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因此"临时工"也要参加社保。
    所谓临时工通常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等。临时工是与正式工相对而言的。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
    工作的人员,临时工一般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但它与劳务派遣工又不完全一样,因为劳务派遣工跟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和劳务派
    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而所谓的临时工的劳动关系在他自己所在的单位,因此这两者是不一样的。
    《劳动法》第二条中"劳动者"范围是很广泛的,既也包括了正式职工,也包括了临时工。
    因此,正式工也好,临时工也罢,只要一旦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这种关系哪怕只存在一天时间,凡正式工享有的权益,临时工也均应享有,企业同样有给他们缴纳社保的义务。因此作为企业的HR,也需要及时为他们办理社保。
    三、什么是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企业根据有关单位的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与自己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劳动者的劳动过程由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劳动者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费由用工单位提供给劳务派遣企业,再由劳务派遣企业支付给劳动者,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等项事务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有别于传统的用工方式,传统的用工方式只涉及双方主体,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而劳务派遣却不同,它存在三方主体,包括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派遣职员。-被派遣的劳动者有如下权利:
    (1)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在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者被跨地区派遣的,其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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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2 22: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