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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紧急采购审批流程
释义
    法律分析:1. 采购经办人在“物品申请单或采购定单”内需填写所购物品的估算价格、数量和总金额。 2. 各采购经办人在采购之前必须把“物品申请单或采购定单”交到财务部进行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方能进行采购。 3. 采购物料定单必须写上公司统一规定PO单号报总经理审批后复印一份交与财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一条 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有三种情形:一是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是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是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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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0: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