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派出所退还取保金,48小时之内到账。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宣读,并要求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的负责人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注明。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