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家用轿车不属于小型客车。 1、小型客车: 小型客车是指用于载运乘客,除驾驶员坐位外坐位数不超过16座的客车。在中国常指车长大于3.5m且小于或等于7m,厂定最大总质量大于3.5t且小于或等于7t的载客汽车。中国国家标准《机动车辆和挂车分类》(GB/T15089—2001)统一按国际标准将这类客车定义为乘客坐位数超过8个,且最大总质量不超过5t的载客汽车。 2、家用轿车: 家用轿车也可称为私人轿车或个人轿车,一般为私人所有,供家庭使用,可用于上下班、节假日出游、上街购物,需要时也可用于业务活动。 由于家用轿车的开支由家庭承担,所以与家庭收入水平直接相关。一般说来,大多数家用轿车比公用轿车及经营用轿车的档次要低,车价和维持费用也较低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