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了卡店铺倒闭了怎么办 |
释义 | 店铺倒闭会员卡的钱可以向法人追讨,消费者应选择信誉好的商家,事先明确权益并保留凭证。工商局规定充值类会员卡需缴纳质量保证金,消费者可凭收据向工商局申请退款。退卡时需提供身份证件,资金应退至同名银行账户。退货应退至原卡或同类卡内。消费者需谨慎购买高金额、长期限的会员卡,防止受骗。《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为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店铺倒闭会员卡的钱可以向营业执照上的法人追讨,店铺在关门之前应该有店内明示或电话形式通知顾客,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门店法人退还储值金额。 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避免上当受骗: 1、希望推出新政策:如推出充值类会员卡的商家需向工商局提出申请,并按照充值金额的数量,向工商局缴纳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这部分保证金本金的所有权归商家所有,如果商家因为经营不善破产及出现了人走楼空的情况,或因为商家的过错造成顾客损失的,顾客可以凭相关的收据向工商局申请退款,来源就是这事先缴纳的质量保证金。 2、针对年关会员卡纠纷升温现象,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办理会员卡时,首先要选择信誉较好的商家,同时应事先明确享受的各种权利,并在合同上予以明确,保留各种凭证。对于金额过高、期限过长的会员卡,要谨慎购买。要擦亮双眼,谨防上当。 法律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十一条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依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约定,提供退卡服务。 办理退卡时,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要求退卡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退卡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退卡卡号、金额等信息。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将资金退至与退卡人同名的银行账户内,并留存银行账户信息。卡内资金余额不足100元(含)的,可支付现金。第二十条使用单用途卡购买商品后需要退货的,发卡企业或受理企业应将资金退至原卡。原单用途卡不存在或退货后卡内资金余额超过单用途卡限额的,应退回至持卡人在同一发卡企业的同类单用途卡内。 退货金额不足100元(含)的,可支付现金。 结语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防范措施,消费者可以避免上当受骗。首先,商家在推出充值类会员卡之前需要向工商局提出申请,并缴纳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以保障顾客的权益。其次,消费者在办理会员卡时应选择信誉较好的商家,并明确享受的权益并保留相关凭证。对于金额过高、期限过长的会员卡要谨慎购买,擦亮双眼,谨防上当受骗。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提供退卡服务,要求退卡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将资金退至退卡人同名的银行账户内。退货时,资金应退回至原卡或同类单用途卡内。退款金额不足100元的可支付现金。消费者应了解相关法律依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 发卡业务管理 第三十九条 发卡银行应当建立信用卡营销管理制度,对营销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登记考核和规范管理,不得对营销人员采用单一以发卡数量计件提成的考核方式。信用卡营销行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营销宣传材料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得有夸大或片面的宣传。应当由持卡人承担的费用必须公开透明,风险提示应当以明显的、易于理解的文字印制在宣传材料和产品(服务)申请材料中,提示内容的表述应当真实、清晰、充分,示范的案例应当具有代表性。 (二)营销人员必须佩戴所属银行的标识,明示所属发卡银行及客户投诉电话,使用统一印制的信用卡产品(服务)宣传材料,对信用卡收费项目、计结息政策和业务风险等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确认申请人提交的重要证明材料无涂改痕迹,确认申请人已经知晓和理解上述信息,确认申请人已经在申请材料上签名,并留存相关证据,不得进行误导性和欺骗性的宣传解释。遇到客户对宣传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有任何疑问时,应当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渠道。 (三)营销人员应当公开明确告知申请信用卡需提交的申请资料和基本要求,督促信用卡申请人完整、正确、真实地填写申请材料,并审核身份证件(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原件)。营销人员不得向客户承诺发卡,不得以快速发卡、以卡办卡、以名片办卡等名义营销信用卡。 (四)营销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对客户资料保密的原则,不得泄露客户信息,不得将信用卡营销工作转包或分包。发卡银行应当严格禁止营销人员从事本行以外的信用卡营销活动,并对营销人员收到申请人资料和送交审核的时间间隔和保密措施作出明确的制度规定,不得在未征得信用卡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将申请人资料用于其他产品和服务的交叉销售。 (五)营销人员开展电话营销时,除遵守(一)至(四)条的相关规定外,必须留存清晰的录音资料,录音资料应当至少保存2年备查。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章 业务风险管理 第九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信用卡业务操作风险的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有效防范操作风险。以下风险资产应当直接列入相应类别: (一)持卡人因使用诈骗方式申领、使用信用卡造成的风险资产,一经确认,应当直接列入可疑类或损失类。 (二)因内部作案或内外勾结作案造成的风险资产应当直接列入可疑类或损失类。 (三)因系统故障、操作失误造成的风险资产应当直接列入可疑类或损失类。 (四)签订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后尚未偿还的风险资产应当直接列入次级类或可疑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9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电子签名人或者电子签名依赖方因依据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电子签名认证服务从事民事活动遭受损失,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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