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家属可以见犯人吗 |
释义 | 开庭之后,未决犯按规定不可以单独会见亲属;开庭时亲属在旁听席参加旁听时可以远远的见到被告人,但不可以交流谈话。有一种例外是,家属作为辩护人则可以见面。 开庭审理的流程为: 1、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通知与告知相关人员; 2、法庭调查; 3、法庭辩论; 4、被告人最后陈述; 5、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6、宣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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