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要如何赔偿 |
释义 | 失业保险金赔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一、领取失业金期间养老保险需要缴纳吗 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养老保险金不需要缴纳的,失业金领取期间享有医疗保险待遇。法律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二、失业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多少 失业保险金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换言之,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 三、旷工辞退能否领失业金 因旷工被开除,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并且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享受失业金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具体如下: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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