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填一份入户申请表(以户主的名义)2、带上户主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张,带上毕业生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张。 3、带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那页和毕业生迁出那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4、户口迁移证(复印一张,跟原件一起交派出所)。 5、带上报到证及复印一张。 6、带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一张。 7、带上毕业证原件看及复印件一张。 8、入户申请(以户主名义写一份申请)。以上证件齐全后,带齐到所在居委盖章(入户申请表那份盖),盖好章后,再带齐资料返回派出所交给户籍管理员审核,三周后去看审核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