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多缴纳社保怎么退费 |
释义 | 公司向社保部门申请退费。以下是流程: 1.缴费单位向当地社会保险征缴中心提出办理退费的书面申请。 2.造成重复缴费或多缴费的相关的业务凭据。 3.重复缴费或多缴费的有关财务缴费资料。 一、社保退费所需材料 1.《社会保险费退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社保费退费个人险种明细表一式二份; 3.缴款书、首次打印的银行缴费回单、银行存折或转账完税凭证(选择其一,需提供原件)。(对注销或非正常户内的个人申请退还个人部分的,如缴费个人无法提供原件,可由缴费个人在退费书面申请中说明及作出“不重复申请退费”的保证。); 4.单位退费账户开户证明的复印件;个人退费(个人或个体工商户法人)账户存折(或借记卡); 5.个体工商户退费提供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6.缴费单位(个人)书面申请; 7.非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名盖指模的授权委托书。 二、个人退费需要提供: 1.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退费险种要根据户籍证明判断的为必选项,否则为非必选项); 2.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个人医疗保险缴费历史汇总表; 3.地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社保退费流程 1、单位或个人携带资料到地税办税服务大厅办理退费: 2、地税办税服务厅柜台初审,打印《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审批表》、《社会保险费退费明细表》退参保单位或个人作受理凭证; 3、地税部门进行退费查实,并由劳动部门审核待遇发放情况; 4、办理退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