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 |
释义 | 房屋出租需要缴纳多种税费,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城镇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并支付租金。 法律分析 需要交税。 需要缴纳以下税: 1、房产税:是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其中对于将房屋出租个人居住的,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缓缴纳房产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 出租房屋出租方应缴纳以下七种税费: (一)房产税: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其中对于将房屋出租个人居住的,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缓缴纳房产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出租的房屋坐落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应按房屋土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登记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营业税:应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四)城镇建设维护税: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缴纳的营业税为依据,按使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税; (五)教育费附加: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按缴纳营业税税额的3%缴纳教育费附加; (六)印花税:应于签订合同同时按双方订立的书面租赁合同所规定的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七)个人所得税: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缴纳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按月租金扣除20%后的应缴纳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均按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三条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结语 在房屋租赁过程中,我们需要了解并履行相应的税务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出租房屋的个人需要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城镇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合理了解并遵守税务规定,是我们作为房屋出租方应尽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三章 税款征收 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减税、免税。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八条 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或者有其他不再属于本法第六条规定的免征、减征契税情形的,应当缴纳已经免征、减征的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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