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处理? |
释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为夫妻购置的房屋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应根据约定处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应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原则处理。根据该原则,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然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则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房子离婚一般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拓展延伸 离婚后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房子,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离婚后,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是一种常见的财产分割方式。在这种情况下,财产分割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原则。首先,需要考虑房产的产权归属,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可以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进行分割。如果房产是个人财产,离婚后过户给子女的情况下,可以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确定子女的产权份额。此外,还需要考虑房产的评估价值和财产调整的方式,例如通过现金补偿或其他财产调剂来实现公平分割。最终的财产分割决定应该是公正合理的,保障各方的权益。 结语 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房产在离婚时通常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为夫妻购置的房屋出资应按约定处理,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处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特定情况下可视为个人财产。离婚后将房产过户给子女是一种常见的财产分割方式,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原则进行公平合理的财产分割,保障各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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