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独立核算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1、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 2、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 3、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分公司独立核算的利弊 独立核算,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方便分公司自主经营。非独立核算,一般由上级拔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进行简易核算,方便上级单位有效控制。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如何建账 既然独立核算,可以按照准则或者制度相应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参照母、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抵销内部业务。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