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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动产抵押变更登记怎么办理
释义
    

法律主观:
    


    不动产抵押是在不动产上设定负担,直接关系交易第三人和后位抵押权人的利益,为了便于第三人与抵押人进行交易时作出合理预期,避免遭受损害;也为了方便债权人查看抵押财产的权属关系以及抵押权的优先顺位,以决定是否接受该物抵押担保,设定不动产抵押应当办理登记。,财产抵押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除要求设立抵押权要订立书面合同外,还要求对某些财产办理抵押登记,不经抵押登记,抵押权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需要进行抵押登记的财产为:,(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不动产抵押登记有效期是三年。在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间对抵押权的存续并无法律效力,抵押权并不因抵押期间过期而消灭。如果债权行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债权行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一)抵押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二)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三)审核,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相应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四)登记,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2、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五)收费依据及标准,1、××市房屋登记管理中心:发改价格【2008】924号,登记费: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件,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市房产档案馆:××价费字【2009】152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30号、桂财综【2007】54号;××价费字【2008】79号,档案资料查询服务费:50元/宗,档案证明费:10元/份,档案保护费:0.05元/页,档案复制工本费:a4纸:0.3元/页;a3纸:0.6元/页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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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