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昌平异地身份证办理地点 |
释义 | 在京长期居住、工作、学习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丢失,需要办理换领、补领的,申领人可就近向全市城区近郊区范围内的户籍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 北京异地办理身份证办理条件: 1、在京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外省市户籍公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的; 2、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二代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 北京异地办理身份证办理材料: 1、申领人有效期内的《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换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下对象无法办理异地身份证: 1、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2、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3、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法律依据】: 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1、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