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方一房多卖时,谁将获得房产? |
释义 | 一房多卖房产归属问题解决方法及预防措施。在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根据产权登记、合法占有、付款数额等因素,按顺序确定归属。买方可采取限制卖方违约的措施,如缩短交易时间、尽快办理网签手续、约定适量且有约束力的定金或违约金条款,并尽量先交付房屋。这些措施有助于解决问题及预防一房多卖情况的发生。 法律分析 卖方一房多卖房产归属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房主一房两卖,甚至一房多卖的情况。之所以发生这种情况,很多是因为在合同签订后,未过户或交付前,房价大幅增长或房主认为原来卖少了,与买方协商想加价又无法达成一致,想解约,买方又不同意。卖方干脆直接把房产再卖给他人,想以这个行为导致原合同无法履行,以达到解约的目的,甚至觉得多卖些钱,承担了违约金也合算。 发生房主一房多卖,且合同均有效,买方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应按以下顺序履行买卖合同: 1、优先履行已经办理产权登记的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确定其归属,如果几份买卖合同中,有一份不但签订且已经过户完毕,无特殊情况,应优先履行该份合同。 2、均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如果有一方已合法占有房屋,应认定履行已合法占有房屋那一方的买卖合同。 3、都未过户,也都未实际占有,应综合考虑实际付款数额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各种因素,公平合理地予以认定。 相关内容:买房人如何预防一房多卖 为了预防卖方一房多卖,买房人要以合理方法限制卖方违约的可能性。 1、房价波动比较大,建议从签订合同到最终过户交付,时间不要拖得太长,时间越长,发生变化的可能性越大,产生纠纷的可能性自然就增加了。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应尽快办理网签手续,这样可以避免卖方把房屋过户给其他人。 3、在合同中,最好约定适量的且有一定约束力和制裁力的定金或违约金条款,使对方在违约时成本增加。有些几百万的房产,定金或违约金才约定几万元,明显没有力度。 4、可能的话,将付一定款项后,即使暂时不能过户,也要先交付房屋,房屋交付后,房主再想把房子卖给其他人,往往不那么容易。 结语 房主一房多卖的情况下,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按照顺序履行买卖合同:已过户的合同优先履行;未过户但有合法占有的合同其次;未过户且未实际占有的合同,则需综合考虑付款数额、时间先后及合同成立等因素进行公平认定。为预防一房多卖,买方应尽快办理网签手续,缩短签订合同到过户交付的时间,约定适量且有约束力的定金或违约金条款,尽量先交付房屋以增加对方违约成本。这些措施能有效减少纠纷发生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转让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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