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期间赠与财产的归属 |
释义 | 婚内赠与财产算个人财产,建议夫妻共建共同账户并了解收入情况,离婚时可申请财产保全以防对方转移财产;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身体伤害获得的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的财产、军人保险金、专用生活用品等。 法律分析 婚内赠与财产如果特定赠与个人,算个人财产。 实际生活中,因夫妻生活的共同性,一般都对共同财产不是很明确,在离婚时,往往造成一方转移或隐匿所得收入,而对方无法知晓或追查,导致在分割时无法平等均分。因此,律师建议在日常生活中,最好共建夫妻共同账户,一方特别是经济实力弱势一方,应当对夫妻共同收入情况了解清楚或有记账记录等,当提起离婚诉讼时,在立案的同时,为了防止对方转移或隐匿财产,可以同时申请财产保全,以有利于诉讼程序结束后的分割执行。 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有哪些 个人所有的财产是指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夫妻一方在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并排斥共有的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该部分财产与结婚行为无关。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结婚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约定的除外。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身体权是人格权的一种,与个人的人身密不可分。如果将这一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于情于理不合。 本来就包含在未来时间的补偿费用,如果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旦解除婚姻关系,对方分走二分之一的赔偿金,显然不公平。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符合法定要件,合法有效,则形成个人财产。 4、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5、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实践中一般为个人生活的专属用品,例如化妆品、衣服、洗漱用品等。 结语 婚内赠与财产特定赠与个人属个人财产。为确保离婚时财产平等分割,律师建议夫妻共同建立账户,特别是经济实力弱势一方,应了解共同收入情况并有记账记录。离婚诉讼时可同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或隐匿财产,有利于诉讼结束后的分割执行。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伤害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的财产、军人补助金和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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