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因管理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无因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九百七十九条。根据前述法律规定,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未受他人委托,以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为目的,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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