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只有生产企业生产加工成品油,才需要缴纳消费税。批发零售环节不缴纳消费税。如果购进原油,将发票上的项目原油变造为成品油,属于变造发票、虚开发票或者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属于违法甚至犯罪行为,不管如何处理,都不会符合规定。 法律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