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可以是股东吗 |
释义 | 公司法人可以是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是法人。在公司章程中应当列明股东的姓名或者是名称,姓名是指自然人,名称指的就是法人。 根据现行《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也可以由股东聘任,即:只要全体股东同意,对外招聘的也可以做为法人代表。 现在的公司章程新的样本中也对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做出了专门规定。 以前的《公司法》中规定法人代表必须是股东,不是股东的不可以做法定代表人。以前的章程中涉及执行董事的条款只有一条,现在的章程中却将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条款改成了三条。 如果法人代表是聘任的话,变更手续会比由股东担任麻烦一些,一般情况下还是由股东担任比较好,但是,如果股东坚持要求聘其它人做法定代表人,也是可以办理的。 法人的基本法律特征: 1、法人是依法成立的一种社会组织。这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最大区别。法人是社会组织,但不是任何组织都能取得法人资格,只有那些具备法定的条件,并得到法律认可或依法获得批准的社会组织,才能取得法人资格。 2、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法人作为独立主体存在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法人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物质基础。 3、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它拥有独立财产的必然反映和结果。正因为法人有独立的财产,所以它理所当然地要独立负担由自己活动所产生的财产责任。 既然法人的财产与法人成员的财产以及创立人的财产是相互独立的,则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法人的成员或创立人个人对法人的债务不承担责任,而应由法人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在这一点上,法人与非法人组织存在明显区别。非法人组织通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通常要对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法人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这一特征是法人有自己独立财产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法人的人格独立于其成员或创立人人格的明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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