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户口性质只有两种:农业户口,非农户口。农业户口比较大,也比较单一。非农户口虽少,但成分复杂。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这些户口,可以说都是户口性质,只是:大分类性质和小分类性质的区别。因此,您可以填写大的性质:非农户口,或小的城镇户口。户籍性质有时与户籍性质相通,分为城镇户籍和农业户籍。户口分为集体户口和家庭户口、军籍户口。也可分为常住户口和暂住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