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来说仲裁庭开庭完成之后,会在45日之内收到相关的裁决书。如果双方在收到裁决书之后对裁决书有所不符的情况的话,可以在15日之内起诉到相关法院,法院会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劳动仲裁程序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 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 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自己亲自处理,律师可以为你提供远程指导,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 4、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一般来说,针对于仲裁庭所判决的相关案件是不会有相关误差的,除非是有书面上或者是计算上的误差,仲裁庭才会重新修改。一般来说,在45日之后下达仲裁通知书双方之中,如果有一方认为仲裁不合理的话,可以直接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案件重新进行一定的审判。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