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厦门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最低是3234元,最高是16168元。厦门社保的缴费比例是: 1、养老保险:单位缴14%、个人缴8%。 2、医疗保险:本市户籍参保人员: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外来员工:单位缴纳4%,个人缴纳2%。 3、失业保险:本市户籍职工以及在厦的铁路系统员工: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外来员工以“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的缴费比例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外来员工中的管理、技术人员可按本市户籍职工缴费标准缴纳。 4、工伤保险:本市企、事业单位职工以职工个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对照本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职工个人不需要缴费。 企业职工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对照行业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在异地就业的本市户籍人员由就职企业向当地社保征收部门缴纳工伤保险。按建筑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企业,依《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及费率调整的规定缴费。市事业单位(指财政补助经费、经费自给及集体所有制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应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0.5%的缴费比率由单位缴纳。 5、生育保险:按0.8%的缴费比例,由单位全额缴纳,职工个人不需要缴费。 一、社保的缴费方式有哪些? 参保单位应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的3日内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缴纳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到自身开户银行缴纳; 2、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支票或现金形式缴纳; 3、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缴费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