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因感情问题轻生的对方是不负法律责任的,因为根据感问题只是其本人轻生的一个原因,但是他人并没有教唆轻生者自杀,对方没有法益侵犯性,这属于轻生者自陷风险的行为,,其后果应当自己承担。只有对方具有教唆他人自杀、威胁他人自杀、相约自杀等具有法益危险性的行为才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