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类账户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根据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债权债务结算账户又可以被叫作往来结算账户,一般是用来核算和监督企业同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之间往来结算业务的账户。通常会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等。其借方记增加额,贷方记减少额,期末有余额一般在借方。 一、公司注销清算的程序 在公司注销前,公司应该先进行注销前的清算。公司注销前清算的账务处理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先编制公司解散的资产负债表;然后核算清算费用;核算变卖财产物资的损益;再接下来核算并收回公司账面债权,清偿公司债务及核算公司损益;再核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核算剩余财产及其分配;最后编制清算损益表和清算结束的资产负债表。下面具体介绍一下公司注销前清算的账务处理。 在公司清算前,应当于公司终止经营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正常经营日的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是一致的。在公司注销清算过程中,要设置清算费用和清算损益两个基本账户。清算费用用于专门核算公司注销清算期间的各项成本费用,主要包括清算机构成员的工资报酬,公告费用,咨询费用和办公费用,诉讼费用及清算过程中必须支付的其他的清算费用,这些费用从现有财产中优先支付。在清算费用账户借方登记清算期间的各项清算费用,在清算结束时,将其全部发生额从该账户的贷方转入清算损益的借方,本账户无余额。 再介绍一下清算损益科目。它是属于损益类账户,专门核算公司注销清算期间所实现的各项收益和损失。清算损益账户的贷方反映公司的清算收益,其内容包括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财产重估收益,财产变现的收益和无法偿还的债务等;清算损益账户的借方反映公司的清算损失,主要包括清算发生的财产盘亏,包括损失财产,变现损失和无法收回的债权;期末余额可能在贷方也可能在借方,再将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清算结束时,该账户无余额。若利润分配下设的未分配利润的余额在贷方,再核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若弥补亏损后,还有贷方余额,要缴纳清算年度所得税,最后若有剩余财产,将公司注销清算的剩余财产按实收股本的份额,在各个所有者之间进行分配。最后,在公司注销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资本的资产负债表和清算损益表。 如果打算注销公司,清算是必经的程序,如果不清算,就不能完成公司注销,因此就会被罚款和拉入黑名单。 二、债权转移管辖权也随之转移吗 债权转移管辖权不随之转移。债权转移后管辖法院不能根据转移后债权债务关系确定,由原债权债务关系确定法院谁具有管辖权,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的管辖法院。 债权转让的类型 1、支付转让型 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2、债务重组型 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 3、非货币型 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 4、有负债型 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但是,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在融资时是不确定的,所以,对于转让方而言,是一项或有负债。 这些类型中,第一种类型在会计实务中由于对业务的不同理解和会计处理原则的选用不同,容易产生很多的误解,下面就具体分析这一类型的会计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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