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遗弃孩子需要的证据:(1)证明遗弃者有义务、能力对被遗弃者进行抚养的证据;(2)证明遗弃者在多长的时间内没有尽任何的抚养义务的证据;(3)证明造成的后果的证据。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法律客观: 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如父母不抚养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赡养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配偶不履行扶养对方的义务等。遗弃以不作为的形式出现,该为而不为,致使被遗弃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婚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抚养费、扶弃费、赡养费的判决。”该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所指的情节恶劣,是指因施行遗弃行为的人,致被害人无房屋居住而流落街头、生活无着、被迫乞讨,遗弃的动机卑鄙,手段十分恶劣,导致被遗弃人病、残、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对遗弃人的行为,被害人应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在有关组织、单位的劝阻、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求助司法机关依法予以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