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的。单位社保缴费正常的,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是在医院直接刷社保卡里的生育基金报销掉的,超过限额的必须自费。生育前后单位连续正常缴纳社保满10/12个月的,职工可以在生完小孩后6个月内去社保局申请生育待遇,可以自己去也可以单位去,工作人员会根据你生产方式判断你秀产假多少天,有多少一次性营养补助。休产假期间单位必须正常发工资,不发违法,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单位发了工资的,因为你休假没上班,所以生育基金会有个生育津贴补贴给单位,直接打到单位账户上,津贴给单位不是给个人的,但是津贴高于工资的,单位必须把差额给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