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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患者权利的基本内容包括什么
释义
    1、合理医疗权
    凡病人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续的诊治。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
    2、医疗自主权
    患者有权自主决定接受或者不接受某一项医疗服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接受非医疗性服务;有权转诊及进行一些特殊情况的自主决定等。
    3、知情同意权
    知情同意权是指患者在医疗卫生服务中,享有知晓自己病情和医务人员所要采取的诊治措施,并自主作出接受或拒绝某项医疗措施决定的权利。
    4、医疗参与和监督权
    病人有权了解基本的医疗信息资料,有权对医疗疑义提出解答、鉴定等要求。
    5、医密保护权
    一、医疗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1、针对是否是医疗事故引起纠纷
    这种类型较常见,一般患者受到人身损害的事实:引起并发症或死亡,当事人可能会怀疑到医院的过失行为所致,而引起纠纷。此类事故主要是应用《医疗事故处理进行解决》,解决的方式是向所在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提起医疗事故坚定。
    2、就医疗侵权与医疗违约引起的纠纷
    诸如患者的隐私权、知情同意权及患者消费权益等等。
    3、就人身损害事实引起纠纷
    人身损害引起的原因有三种:一是医疗过失;二是并发症;三是疾病所发展,基于此,患者会向司法鉴定部门提起鉴定,就过错鉴定,建立赔偿。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整容医院没给家属开病历可以吗
    不违法,可以到医院要求给全部复印件。患者知情权表现有: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患者有权知道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情况;有权知道医师拟定给自己实施的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并发症、疗效、危险性、可能发生的其它情况;有权同意或者拒绝进行医师拟定的检查、治疗方案。在有多种治疗器械或多个治疗方案时,有选择权。同时有权知道医院诊疗秩序和规章制度;知道看病时应尊重医护人员诊治权;知道自己进行特殊检查和手术应该履行的签字手续;知道发生医疗纠纷应当依法解决的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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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1: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