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省外异地透析要办理什么手续 |
释义 | 省外异地透析要办理以下手续: 1、一般不能跨地区使用; 2、特殊情况下,出差、探亲、休假等原因在异地发生的紧急住院医疗费用,应按照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办法的具体规定进行费用报销; 3、已经退休的,回参保地的医保中心申请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在定点医院垫付,再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4、对于长期驻外职工,也可申请医保异地安置。 以下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3、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所致伤病的; 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 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 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 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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