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冰柱伤人由谁承担责任 |
释义 | 此类维权要视情况而定,若高架桥上的冰柱因为没有及时清理而掉下砸伤行人的话,那么管辖单位的使用权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就受害人本人作为行为人来说,应当注意不要在融化的冰柱下行走,所以对此也应承担部分责任。若冰柱砸到过往车辆,使车身受损,则分两种情况进行赔偿: 第一,如果车辆是违规停车,应当由车主本身承担全部责任; 其二,如果车辆是在正常行驶的过程中发生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在保险范围内的损失后,其余的全部责任由管辖单位的使用权人全部赔偿;要是商铺下的区域发生冰柱砸伤事故,应由楼房的使用人或所有人承担大部分责任,行人承担部分责任,而小区、居民楼下发生事故时,物业公司则需承担全部责任。” 一、共同危险行为人之间的责任分担关系 在共同危险行为人之间承担责任的比例如何确定,通说认为以“平均分担说”为妥。即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契约另有约定外,在共同危险行为人的责任划分上,一般是平均分担的,各人以相等的份额对损害结果负责,在等额的基础上,实行连带责任。因为在共同危险行为中,不知谁是实际致害人,各行为人致受害人损害的概率相等,过失相当,且由于共同危险行为责任的不可分割性,决定了在共同危险行为人责任的承担上,各人以相等的份额对损害结果负责。当然,这种平均分担是以他们应首先承担连带责任为前提的。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有哪些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2、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损害的发生既不是加害人的故意也不是受害人的故意和第三人的故意造成的,但法律规定由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特殊归责原则;它是一种基于法定特殊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其目的在于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有效弥补受害人因特殊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3、它与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共同构成现代司法制度中侵权民事责任的三大归责原则。 4、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时候,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都推定其有过错,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而在适用该原则的时候,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用,也就是说不能随意扩大或者缩小其适用范围。不过也要注意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时候,也存在免责的情况,但此时免责的条件由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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