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房屋需找中介吗 |
释义 | 出租房屋不需要找中介,当事人自行决定即可,法律未作强制性要求。委托中介出租房屋需要注意审查中介公司是否具备工商执照和房管局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综合比较各中介公司的服务模式;认真阅读对方提供的“中介代理合同”;不要和经纪人隐瞒公司私下成交。 一、实际购房过程中遇到什么情况可以追究中介的责任 情况一:审查不到位。 中介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负有审查房屋真实权利人的义务,包括核实房产证上的房主姓名是否与出售方身份证名字,签订合同的人一致,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一致,以及询问清楚所有权人的婚姻状况,房产证上是否有未成年人的名字,要求共有权人作出同意出售承诺等。但是,有些中介公司未尽到对房屋权属的审查义务,导致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障碍或者无法履行的,买卖双方可追究其责任。 情况二:隐瞒房屋弊端。 房屋中介带领购买人实地看房,但在联系不上出售方,承租人不配合看房等特殊情况下,中介常会带领购买人查看其他类似房屋作为替代,这时买卖双方可能就会对房屋的装修、使用状况、周边环境等问题产生争议,影响合同顺利履行。 此外,部分中介公司为了促成交易,隐瞒待售房屋的不利条件,如二手房房屋饮用水质不合格、水电气仅为临时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买卖双方就可以追究其责任。 情况三:未履行提醒、告知义务。 由于二手房买卖合同通常是中介公司提供的格式文本,只有合同的核心内容,如价款金额、付款时间及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此外还有不少细节需要房屋买卖双方协商确定,这时中介就有义务进行提醒和告知。 而部分中介公司或经纪人经验不足,对相关事项未尽提示义务,导致双方未进行充分协商,或未将双方口头达成的一致性意见载入合同,交易未能完成,买卖双方就可以追究其责任。 情况四:未提示特殊二手房的交易风险。 除普通商品房外,法律对于经济适用房、央产房、军产房、小产权房、农村房屋等特殊性质房屋的交易有着特别规定。而由于部分中介公司审查不严,或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给买卖双方带来损失,买卖双方可追究其责任。。 情况五:怂恿签订阴阳合同。 在二手房签约时,部分中介公司为了以较低的税金吸引买卖双方,制造出总价较低的网签合同用于申报税款,便怂恿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而包含双方真实意思的合同用于实际履行,并未进行备案,这种行为就给国家税收造成了巨大损失,一旦被问责,买卖双方可追究中介责任。 情况六:虚构社保。 在交易的时候,少数中介公司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开具虚假社保证明。这不但违反了法律规定,也使得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可能被法院确认为无效,因此买卖双方同样可追究中介责任。 二、和中介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与中介签的合同多种多样,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内容不同,相应的合同条款也大不相同。与中介签订合同总结以下应该注意问题:首先,审查中介公司的资质及其业务能力。 其次,签订的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与中介之间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操过程中出现扯皮的情形。第三,中介费的支付期限及标准,在居间合同中,往往会在合同中注明中介费的具体支付的时间点、支付条件及支付方式。如果二手房交易双方没有认真阅读而导致违约的话,居间人是有权利起诉委托人支付居间费用的。因此,无论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能够实际履行,一定要对居间合同有所了解,让风险降至最低。 三、选择二手房应注意哪些事项 选择二手房的注意事项如下: 1、选择房地产中介公司,最好选择规模大、营业执照大、资质证书好、信誉好的房地产中介公司; 2、中介公司审核业主身份证和房产证,包括产权是否共有、房屋是否抵押等,并保留备案; 3、房屋验证核实后,交易中介公司分别与卖方和买方签订委托出售和购房协议。买卖双方确认房价及相关事宜后,到中介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4、买卖双方缴纳相关税费,办理立契过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