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程度的骚扰可以报警 |
释义 | 当事人生活受到干扰,就可以报警维护自身权益。骚扰是在他人非自愿的情况下通过身体或语言行动进行冒犯或侮辱的行为。骚扰的常见类型有性骚扰、电话骚扰、垃圾短信。性骚扰指以带性暗示的言语或动作针对被骚扰对象,强迫受害者配合,使对方感到不适。任何性别的人都有可能是性骚扰的受害者,也可能是性骚扰的实施者。具体指行为人出于发泄性欲求的动机或恶作剧的动机或骚扰人、侮辱人的动机,通过语言的、形体的、环境布置的方式或其他方式,对他人进行不受欢迎的性挑逗或性刺激,给被骚扰者带来烦恼和精神压抑,甚至造成精神损害,但尚不构成强制猥亵和强奸,行为人的这种行为即谓之对该被骚扰者的性骚扰。电话骚扰指未经用户同意或请求,拨打电话进行商业营销或恶意骚扰。垃圾短信是指并非用户所需要且对用户造成骚扰、只会消耗接收者时间、侵占接收者手机存储空间的短信。不同类型的骚扰行为在中国的发生率不同。同时,由于判断标准、统计方法、处理方法的差异,对于所有种类的骚扰行为的综合性统计仍然缺乏。但各种骚扰行为各自的发生率统计显示出,无论是何种骚扰行为,给公众的生活都带来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也是中国社会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