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拆钢板费用归谁出 |
释义 | 工伤拆钢板费用属于工伤费用的一部分,因此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 一、劳动能力鉴定费是怎么赔偿的 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初次鉴定的申请是由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则由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提起申请时预先垫付,日后在收取工伤待遇费用时一并向保险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索取。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对初级鉴定有异议而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重新鉴定申请的,同样需要按照上述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 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由申请人预先垫付,重新鉴定申请由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承担,而不再转嫁给用人单位。 如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初级鉴定的结论不一致,鉴定费用则由作出初级鉴定结论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担。 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申请对伤残等级进行复查鉴定的,由申请人预先垫付鉴定费。 复查结论与首次鉴定结论一致的,复查鉴定费由申请者负担;结论不一致的,退还申请者垫付的复查鉴定费。 二、工伤事故用了医保卡还能工伤报销吗 工伤事故用了医保卡不能工伤报销。工伤是由工伤保险来支付的。下列相关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医保一般指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三、钢板是不是在保险范围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进口钢板不在上述三大目录的范围之内,属于超出标准的情形,超出“三项目录”之外的医疗费用,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由谁承担。除非属于抢救生命危急工伤职工所必需的,并经用人单位同意使用的前提下才可以使用进口材料或进口药物进行治疗,否则工伤保险基金以及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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