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温州市挂床住院认定标准
释义
    1.住院期间在家休养、外地出差或上班工作的;2.住院期间,连续72小时以上,无医疗服务项目记录或费用产生的;连续5天以上无病程记录的;3.入院时间超过24小时,无规范的病历记录资料的(缺首次病程录、长期医嘱以及临时医嘱、24小时护理记录项目中的任意一项);4.住院登记的病人数超过病区科室实有床位数的;病人住院期间无实际床位,或无相对固定床位的;5.以体检、购药为主要目的住院的;由门诊部收治并做住院管理的;门诊费用按住院方式结算的;6.无特殊原因,现场检查当天多次不在院的或夜间24时不在病房的。
    一、异地医保怎么报销住院费用百分之多少
    取得异地医疗资格后所发生的异地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异地门诊大病满一个医疗年度或门诊医疗费用超五千元后)持有关资格审批证明(资格审批表副联或《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出院记录、住院病历及医嘱复印件、明细清单、处方、有效收费单据(发票)等材料并填写《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审核表》后,前往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请报销结算。
    二、医疗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挂床住院认定标准》一、认定标准定点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医保挂床住院。1.住院期间在家休养、外地出差或上班工作的;2.住院期间,连续72小时以上,无医疗服务项目记录或费用产生的;连续5天以上无病程记录的;3.入院时间超过24小时,无规范的病历记录资料的(缺首次病程录、长期医嘱以及临时医嘱、24小时护理记录项目中的任意一项);4.住院登记的病人数超过病区科室实有床位数的;病人住院期间无实际床位,或无相对固定床位的;5.以体检、购药为主要目的住院的;由门诊部收治并做住院管理的;门诊费用按住院方式结算的;6.无特殊原因,现场检查当天多次不在院的或夜间24时不在病房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17:3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