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立医院签合同后可以辞职嘛? |
释义 | 律师解答: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条摒弃了原经济合同法的过错责任原则,将违约责任定性为严格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完全没有提到“过错”问题,从法律文本解释论上可以看出法律没有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将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确定为严格责任并非自合同法始。民法通则、原技术合同法和原涉外经济合同法早已经有规定。 “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其履行不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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