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后档案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直接转移到新单位 如果单位是直接为我们保管档案的,找到新单位就把档案转到新单位即可。如果单位将档案委托在人才市场保管的,需要人才市场去把档案由委托报关转为个人委托保管。换了公司之后,拿着和新的公司的签订的劳动合同到劳动市场,重新办理托管就可以了。其实这种档案的转托管手续在异地办理工作时比较有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都会有专门的员工来负责员工档案方面的问题,他们一般都会帮忙办理,但是有些的公司也会要求自己办理,这时候就要到社保局去咨询具体的办理方式了。辞职后马上有新的接收单位,可直接将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全部转移到新单位。如果没有,相关部门建议可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够托管档案的部门。 办理流程如下: 1、从原单位离职时需要求原单位开据“离职证明”给你。 2、咨询原单位的人事,你的档案存放地点在哪(原单位为一般企业的话你的档案通常存在原单位所在地的“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若原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及有档案管理能力的大型国企,你的档案就直接在原单位的人事档案部门) 3、然后携带离职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家乡所在地的县(区)级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请工作人员给你开一张调档函。 4、最后携带身份证、调档函原件、离职证明原件,到你的档案存放地点找工作人员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就好了,不会向你收取任何费用。 5、最后你的人事档案就会被通过邮局的机要渠道,送至你家乡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需要也不能自己携带档案,手续办完了档案管理部门会安排转送档案) 到此为止,你的人事档案已经成功转到了家乡的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免费帮你保管了,你就不用再管它了。 二,街道,人才市场等存档部门 从单位辞职后如果没有及时找到新的工作单位,相关部门建议可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够托管档案的部门。相对而言安全性更高,避免档案丢失。 三,相关法律条文: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18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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