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次转租房屋怎样签合同 |
释义 | 二次转租房屋要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才能与他人协商一致签合同。 转租合同的内容可包括当事人的姓名、住所、房屋的名称、位置、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以及维修条款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如承租人拖欠出租人租金的,那么承租人就不能转租承租的房屋;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3、预租的商品房。另外,中未约定可以转租,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才能转租,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 4、不得违背双方意愿,有问题,双方要共同讨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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