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经营者股票期权的会计确认 一般来说,会计确认要满足确认的项目符合相关会计要素的定义,可予以计量,具有相关性与可靠性等标准。从经营者股票期权的可计量情况来看,1995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建议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与行权股数都确定的日期作为计量日。因为在这一天,经营者股票期权的各种条款都已确定,其公允价值可以计算出来,且从这一天起,对经理人的激励作用开始发挥。这样,对于固定型股票期权,赠予日就是计量日,而对于可变型股票期权,计量日则是在赠予日之后,为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与行权股数都能确定的日期。至于股票期权在计量日的变化,可以在变化真正发生时作出调整,这些未来的可能性并不意味着计量日当天的条款是不确定的。 在股票期权纳入表内核算的前提下,考虑确认补偿费用的时间。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72年公布意见稿NO.25《对职工发股的会计处理》认为,补偿费用应在雇员有权认购的股数以及期权或行权均知道的第一天确认。这一天对于大部分期权来说是期权授予日,而对某些期权来说则是期权行使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95年10月公布的第123号准则(以下简称123号准则)《股票补偿的会计处理》认为,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补偿费用应于期权赋予日确认。笔者认为,以股票期权给予日作为股票补偿费用确定日,相对要合理一些。因为补偿费用相当于经理及员工这部分劳务的薪金,从这个日期起,相关的雇员就获得了行使期权的权利。相对应的这部分股票,企业是不能随意处置的,而且雇员也因为这个权利开始为公司提供劳务。根据收入费用配比原则,应当在这个日期确认。 二、经营者股票期权的会计计量 从美国的情况看,股票期权的计量方法有两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