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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张掖市户口迁移证如何补办
释义
    一、张掖市户口迁移证如何补办
    1,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当时迁出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并交由派出所盖章;
    2,凭存根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明;
    3,凭存根上的编号,找当地报社进行登报遗失申明;
    4,凭存根,未落户证明,报纸,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迁出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
    二、张掖市户口迁移证补办材料
    个人申请书
    户口本
    身份证
    三、张掖市户口迁移证补办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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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6:4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