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接不接受接种是个人的权利,单位不能强制要求其员工接种疫苗。所以,单位的行为违法。打疫苗是自愿的,是不能强迫的,有些公司可能对政策不了解,好心办坏事,也有可能是出于集体安全的考虑,如果你觉得自己不适合打疫苗,你可将自己的情况向公司有关部门反映,那么公司就不会为难你的,假如公司以此为由不让你上班,你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 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查处理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制定具体办法。 |